李傳斌博士於2024年10月30日(三)上午9至12點受國家中山科學研究院邀請行113年輻射防護在職繼續教育課程,題目:從環境永續趨勢談國內放射性廢棄物何去何從 (圖/中科院提供)
*依據我國[游離輻射防護法]第 14條 第 4 項規定,在職之輻射工作人員每年必須定期接受三小時以上之教育訓練,輻射工作人員有接受定期教育訓練之義務; 拒不接受者,可處新台幣二萬元以下之罰鍰